南城出台文明创建奖惩办法办事不力将受惩戒
东莞阳光网10月28日讯 记者10月26日从南城街道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创建整治提升工作,南城街道正式出台了《南城街道文明创建奖惩暂行办法》,通过奖惩并用、多管齐下,确保南城文明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以奖代补
考评成绩前三社区可获奖励10万元
根据奖惩办法,从今年起,街道办事处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作为文明创建奖励资金,同时实施督导惩处措施。奖惩对象包括街道文明委成员单位、各社区、各学校(幼儿园)、各产业园区等参与文明创建工作的集体(以下简称“单位”)及个人。
其中,单位集体在国家、省、市各级文明创建年度综合督导考评中,符合获得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以上荣誉称号,或被定为示范点,或具体工作被通报表扬等三种情形之一的,可按国家级20万元、省级15万元、市级1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奖励。
根据每季度的考核成绩,年底将进行汇总排名,并对位列前茅的社区给予奖励。其中考评成绩名列前三的社区,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考评成绩名列第四、第五、第六名的,一次性给予奖励8万元。考核成绩还将纳入社区两委年度工作实绩考评。
个人奖励方面,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将按照国家级5000元、省级3000元、市级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奖励。
此外,街道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认为应奖励的情形也纳入在内。奖励在每年年终进行,同时符合以上多个获奖情形的,将按最高奖励标准予以奖励,不重复奖励。
惩处问责
情节严重单位负责人将被免职
除了奖励,南城还制定了问责机制,对文明创建工作中存在执行上级指令不力、工作敷衍、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瞒报情况、多次整改不到位等情形之一的,惩处有关单位,问责负责人。
具体问责方式将依照通报批评的级别和次数而定。在市级文明创建督导中,被通报批评1次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在市级督导中被通报批评2次或在省级文明创建督导中被通报批评的,或在上级督导检查中成绩排名靠后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函询、诫勉。
若具体工作存在被上级部门多次通报批评、在国家级考评中被通报批评、被媒体负面曝光、被群众投诉等情形,严重影响全街道文明创建工作的,依据有关规定,对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将按情节轻重实行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