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的要求,梳理部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落实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举措。
(二)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我局积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牵头会同区属其他部门,继续推进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二是按照市、区统一的要求,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根据市级政策制度文件落实,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实行“一站服务、一口受理、全程网办、分级管控”,实现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办理建筑许可“零成本”。
(三)依法制定部门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部门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2020年,由我局起草的《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坦沙地区河沙“城中村”改造的通告》,已按程序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9月3日发布。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2020年,我局多次组织律师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加强开展部门内设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工作,保障依法行政。由我局起草的《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坦沙地区河沙“城中村”改造的通告》,已按规定在指定的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策原文和政策解读。同时,我局认真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依时发布、公示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补偿的政府信息。
(五)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作为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区级住房城乡建设局部门的法定职权。我局下属单位区安监站,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接受我局委托、以我局名义实施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我局下属单位区质监站,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接受我局委托、以我局名义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我局依法对我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均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
2.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行政执法公示方面,我局已按照工作要求,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事前信息、事后信息和年度数据。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事后信息以“发改委双公示数据源”共享的形式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年度行政执法数据通过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3.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我局通过文字、电子、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记录并归档。要求按照省、市上级部门制发的案卷标准指引等文件,梳理完善档案材料。同时,我局已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
4.推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目前我局的法制审核流程是:行政执法机构调查取证并形成拟作出的执法决定后,报法制审核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案件继续呈批;审核不通过的,退回行政执法机构重新处理。行政执法机构和法制审核机构根据案件的需要,随时联系顾问律师对案件进行研判,律师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作为参考。同时,我局已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我局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在收到复议通知后,及时组织业务科室和律师对案件进行研究,研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梳理行政行为的依据材料,并依时向复议机关提交答复和证据材料。2020年,发生以我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4宗。在收到复议决定后,我局及时对复议决定的内容进行经验总结,整改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
(七)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区纪委监委会同我局和区发改局等单位,制定了重点建设项目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指引。按照创新、精准和严格的原则,构建预防腐败微观制度体系,对重点建设项目同步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严肃整治重点建设项目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八)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20年,发生以我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一审案件18宗。
(九)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2020年,我局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和2020年全局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工作方案等学习计划和方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学习为根本。根据干部职工学法制度等内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加强法治意识的培养,提高依法行政的素质。
(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总结宣传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一是结合我局职能,在日常工作中多次开展面向部门、企业的宣传培训,内容包括住房保障、公房管理、物业管理、消防安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优化行政审批等方方面面。在2020年,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首次尝试通过录制培训视频、制定业务知识问卷等业务微课堂形式,为辖区各街住房保障从业人员开展政策宣贯和业务培训。二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策宣讲。2020年,我局根据市的统一部署,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多次组织政府部门、企业进行政策宣讲。三是开展住建大讲堂系列培训,提升干部整体水平。为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区住房建设局要“当好全区高质量发展的尖兵”的指示精神,奋力推动荔湾大招商、大建设、大发展,我局坚持工学结合、以学促工,积极探索利用周末时间举办“住建大讲堂”系列培训活动,由局领导、业务骨干或者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带领我局干部及时学习新理论、新思想、新技术、新政策,切实做到工学两不误、两促进,全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提高局系统整体工作水平。
二、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落实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贯彻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局长办公会议等形式,定期听取法治工作的有关汇报,指导、协调解决工作难题。二是亲自抓实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通过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议等形式,带头学习党的最新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同时,创新干部学习形式,带头组织住建大讲堂系列培训,利用周末时间主持“住建大讲堂”系列培训活动。三是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草案经过征求意见、廉洁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内设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形成送审稿,报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前,经过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四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在庭审活动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就案件情况主动进行陈述、答辩、发表质证意见、辩论和发表最后意见,发挥“关键少数”的重大作用。
三、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推进落实法制审核工作仍有提升空间,2020年,我局法制审查科室出具了多份书面审查意见,但目前我局仍然未进一步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现阶段仍主要是沿用省、市、区的相关规定,相关的工作规则仍然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继续加强学习,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文件精神。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学法培训,提高法治水平。二是进一步细化内部工作制度,加强内部工作指引。三是加强提前部署和谋划,做好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保障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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