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部门严厉惩处食品谣言制造和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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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0日发表
***食品安全办等10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谣言涉及的当事企业是辟谣的第一责任主体,并要求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
通知要求,谣言明确指向具体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责成相关企业发声澄清;指向多个企业或者没有具体指向的,要组织研判,采取措施制止谣言传播,并采取适当方式澄清真相。
通知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不得发布、转载不具备我国法定资质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以及据此开展的各类评价、测评等信息。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应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告。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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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22:47:5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