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的公示
根据南漳县人民政府申请,依据《湖北省化工园区确认指导意见》文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七部门联合组成襄阳市化工园区评估确认工作小组对南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进行了评估论证。
现对南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进行公示,拟确定南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为合规化工园区。南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四至范围:1.城南化工片区东至蛮河岸线,南至004乡道车家店一组一线,西至水镜水泥厂家属生活区,北至水镜庄风景区,总规划面积499.08h㎡。2.循环经济产业园片区东至蛮河岸线,南至兴发集团用地南侧界线,西至赵家营安置区一线,北至兴发连接线,规划区总用地规模1141.87h㎡。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1年6月7日-2021年6月16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方式向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为0710-3532323。
襄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7日
责任编辑:刘晓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