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考核工作在全省做经验交流
在近日召开的全省水利建设管理工作会上,襄阳市水利局就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考核工作做了经验交流,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2014年,襄阳市水利局对我市水利行业前期开展的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施工企业登记考核、监理单位考核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调整,会同市监察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做好顶层设计,出台了《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考核评价动态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各类市场主体在我市境内参与水利建设活动的表现进行动态量化评价,按评价结果纳入不同颜色级别,实行差异化管理。重点针对当前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出借资质围标串标、不履行合同义务、忽视质量安全等突出问题,系统地提出了考核评价加减分项。如:对只玩标陪标卖标的企业,规定一定期限内未中标,信用分值逐年扣减,直至得分降至黄色后限制投标;对在约定工期及时提交验收申请,验收准备充分,按单位工程验收、主体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的不同阶段分别予以奖励加分,促进项目验收工作推动;对合同履约不力、验收不及时或未一次性通过验收的对责任单位扣减信用分;对其他招投标和建设过程中的各种不良行为都相应明确了扣分条款。信用得分的变化直接影响信用评级,信用等级又直接影响评标得分。通过将信用行为考核结果与招标评标办法直接对接,有力打击了各类违规行为,确保水利建设市场的良好秩序起到积极作用。
目前,襄阳市水利局已分4批对213家市场主体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其中施工单位183家、监理单位16家、招标代理单位14家),开展了5次季度(半年)考核,逐一确定了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对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招标发包的,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纳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全面禁止参加投标;纳入黄名单的市场主体,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能否参加投标;招标人在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选择市场主体时,应从具有蓝色证书以上的企业中优先选择。
通过对信用评价的动态管理和结果公开,将市场监管的导向及时明确地传达给市场主体,旗帜鲜明的向社会展示监管部门鼓励什么、反对什么,引导市场主体自觉规范市场行为,该做法在全省水利建设市场引起了强烈反响,对各种在水利建设活动中的违约行为产生强烈震慑,各种违规现象明显减少,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监管效果明显凸显。
来源:襄阳政府网 责任编辑: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