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严查扶贫领域基层微腐败
5月12日-19日,赫山区纪委监委根据省纪委相关要求,结合该区正在开展的五届区委第一轮村(社区)巡察工作,对全区28个贫困村以及11个五届区委第一轮被巡察村开展“入村督查全覆盖”工作。
赫山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在职在岗干部、乡镇(街道、园区)纪(工)委书记携带《入村督查情况记录单》,按照“四不两直”“一人一村”“吃住在村”的原则走村入户。重点针对产业扶贫、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社会兜底保障、就业扶贫、住房和饮水安全、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医疗等扶贫领域项目,特别是资金管理使用环节存在的“微腐败”,从严从快查处敷衍应付、作风漂浮、克扣截留、套取资金、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隐形变异,贪污侵占等现象和问题,加大违纪资金清缴退还力度。
“农村是打击治理脱贫攻坚‘微腐败’的主战场,歼灭‘蝇贪蚁腐’无禁区、零容忍。我们要将扶贫督查与村(社区)巡察工作相结合,紧盯民生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将惩治‘微腐败’全面覆盖到村一级。”赫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