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确保城乡低保按月审批发放
“没想到,我月初申请的低保,月末就领到了低保金。”8月29日,南县厂窖镇厂窖街道居民钟青明拿着8月份发放的低保救助金,激动地说。
为缩短审批时限,做到及时救助困难群众,南县从2018年开始,将每个月的19日定为低保集中审批日。据统计,实行按月审批以来,新纳入低保128户,清退低保15户,将57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特困供养,共为187人发放临时救助金61.29万元,为8名医疗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2.2万元,真正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因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时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需求。
南县充分发挥低保政策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功能,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的同时,将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起来,以精确的应保尽保促进精准扶贫的开展,提高贫困群众低保政策享受率,助力贫困群众实现脱贫。同时,确保低保信息公示到位,实现低保政策落实、低保金发放的阳光操作,使整个低保申办过程公开透明,从而有效地杜绝了“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