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件作品获第二届桃花江文艺奖
2017年12月27日,桃江县委宣传部组织市、县9名专家,对42件第二届“桃花江文艺奖”入围作品进行终审,最终确定“桃花江文艺奖”特别奖、“桃花江文艺奖”和“桃花江文艺奖”提名奖共15个。
第二届“桃花江文艺奖”针对2012年10月3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期间,桃江文艺工作者创作的反映桃江人和事的文艺作品进行评审。作品涵盖美术、曲艺、小说、诗集、报告文学、散文、剧本、期刊、书法、摄影、戏剧、剪纸和民间文艺等类别。经过前期资格审查和初评,共确定42件作品进入终审,市、县9名专家组成的评审团对作品进行仔细认真评审,最终评审出特别奖、文艺奖和提名奖共15个,在桃江公众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据悉,“桃花江文艺奖”每4年对由桃江文艺工作者创作出版、发表、演出和播映的文学、戏剧、影视、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民间文艺作品和文艺专刊等优秀作品进行评选奖励,是促进文艺创作繁荣的一项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