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大发铁矿石洗选厂焙烧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赫章县大发铁矿石洗选厂焙烧分厂
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珠市乡矿山村
项目概况:本项目是赫章县大发铁矿石洗选厂焙烧分厂建设项目,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万200m2。其中:员工宿舍 ,办公用地,焙烧窑2座。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场、焙烧窑、地磅、办公室,储水池、环保及生活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半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并结合工程建设实施的具体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2、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将以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噪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的影响分析评价为重点,同时提出详实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及单位,在项目选址范围附近张贴公告。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项目区域所在地公众对建设项目选址、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① 废气:施工期间主要产生扬尘污染,拟通过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粉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采用湿式破碎,抑制90%扬尘;焙烧窑采用旋风除器+水膜除尘器,除尘率达到92%。
② 污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旱厕粪尿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③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布设等方式进行控制。营运期噪声通过使用低噪设备、合理安置并作隔声降噪减振处理、加强管理控制等方式进行控制。
④ 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废物进行综合处置,加强回收利用,并按相关要求清运建筑垃圾、工人生活垃圾等。营运期一般生活、办公、商业垃圾由市政环卫系统统一处置,硒鼓和废旧电池等均分别由专人收集处理。
⑤ 在日常的营运过程中加强项目的经营管理,确保不扰民。
⑥ 接受环保主管部门和公众的监督,确保污染防治措施到位并正常稳定运行,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赫章县大发铁矿石洗选厂焙烧分厂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139****5987
环评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中路10号国际贸易中心办公楼13楼
邮编:222000
联系人:姜工 联系方式:0518-85485032
赫章县大发铁矿石洗选厂焙烧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