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工作全面完成
9月18日,我市全面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市级复核,向省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综合评估报告及复核结果。
根据省级评审的综合评估报告结论要求,我市有清理整改任务的小水电站共有111座,包括安化县77座、桃江县22座、赫山区12座,其中列入整改类电站106座,列入退出类电站5座(赫山区2座,安化县红岩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3座)。
按照《湖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湘水发〔2019〕4号)文件要求,严格履行“专家评审-县级公示-市级复核”的程序,依法依规完成综合评估。我市安化县、桃江县、赫山区均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辖区内小水电进行了综合评估,邀请相关专家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并编制了评估报告。评审结果已在县(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