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统计联管工作在全省做典型经验交流
8月12日,在全省统计系统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会上,桃江县统计局局长就桃江统计联管工作做会议典型经验交流发言。省统计局总统计师戴乐平高度评价桃江统计联管工作不仅为湖南首创,也是开全国先河。
桃江统计联管工作始于2010年,为推动当时全国自上而下部署的“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顺利实施,借鉴税收协控联管的成功经验,在全省率先创立了统计联管制度。统计联管制度是按照政府主导、统计主管、部门配合的原则,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县统计局牵头,工商、质监、国税、地税、财政、发改、国土、住建、房地产等30多个有行政审批职能进驻县政务中心的单位,在履行行政审批、审核、核准以及办理各类证照时,根据各自职责履行涉统信息报送和统计控管责任。统计联管的核心要义是十二个字:统一领导,协调联动,齐抓共管。为保证统计联管制度得到正确实施,先后采取了四项配套措施。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职责。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统计联管和联网直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统计局,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统计联管工作办法措施,协调部门之间的统计工作,组织全县统计联管工作的宣传、考核评比,开展督促检查,实行责任追究等。二是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主要研究制定全县统计核算联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协调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等有关事宜。联席会议设总召集人和召集人,总召集人由领导小组组长担任,负责主持联席会议或委托召集人主持会议;召集人由副组长(常务副县长)担任,受总召集人委托主持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每月由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召开一次,成员单位分管副职参加。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由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具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三是设立统计联管窗口。根据领导小组授权,在县政务中心设立统计联管窗口,安排专人负责统计事项前置审批;各联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先统计后证(批)、先统计后检的原则,对前来办理审批事项的对象与统计局提供的名录进行比对,凭统计数据报送认定单办理相关手续。四是开展统计督查考核。统计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实行罚分制,在全县百分制绩效分中占2分的比重,由统计局负责考核并将结果报县绩效考核办;县统计局会同两办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对统计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完成不好的进行通报并问责。统计联管制度实施六年来,共发出数据报送认定单6000多份,收到涉统信息2300余条,特别是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强化统计联管抓手作用,成功申报规模企业118家,促进个体户转小微企业1132家。统计联管制度对强化部门统计意识和统计责任意识,有效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发挥了较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