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专项督查抓实消防工作
近日,市政府组织两个专项工作督查组,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督查制度要求,对全市各区县(市)、市直有关部门消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至目前,已专项督查3次、下发督查通报3次、督办函9份,收集各责任单位月工作台账98份、重点工作情况报告14次。
今年初,市政府将消防重点工作纳入“一单四制”督查制度内容,共梳理6大类、77小项消防任务纳入“一单四制”督查内容,通过建立任务清单,逐级交办消防重点工作,建立健全督查、考评、问责机制,强化对各责任单位消防主体责任落实的督查力度,确保了各项消防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督查中,实行分级负责、统筹协调和动态管理三大督查工作机制。由市政府牵头,市政府督查室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全程参与、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三级联动督查,通过催办督查、***督查、实地督查等方式,将日常调度、收集、报告机制与定期通报相结合,对消防重点工作的落实进行全程动态监督。对未在时限内完成消防重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在年底政府绩效考评中予以相应扣分,并视情提请市政府领导启动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