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金盆镇十三条铁律护航并村改革
11月25日,大通湖区金盆镇组织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中通报了省、市、区关于镇村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出台“十三个严禁”纪律规定,规范并村改革工作。
“十三条”铁律,即遵守政治纪律做到“三个严禁”: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禁擅作主张、各行其是;严禁封官许愿、跑官要官、拉帮结派。遵守财经纪律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违反票款同行制度;严禁乱开支行为;严禁变更已发租合同;严禁无序分配发租流转土地;严禁擅自处置固定资产;严禁擅自处置债权债务。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四个严禁”:严禁擅离职守;严禁推诿扯皮;严禁销匿文书;严禁失泄密。
为确保“十三条”铁律落到实处,金盆镇纪委下发了《关于认真遵守工作纪律依法依规落实惠民政策及区划调整工作的督促提醒函》,明确规定每月对村、社区相关工作例行巡检,每季度通报一次落实情况,对违反规定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严格按照***纪律处分条例做出处理,对涉嫌违法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全面落实“检查、通报、处分”三重奏,让党员干部自觉守纪律、讲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