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设立环保案件联络办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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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9日发表
日前,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桃江县环保局专门设立环保案件联络办案室,与公安等部门紧密联动,及时、有力处理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新《环保法》落到实处。
县公安局专派两名民警常驻联络办案室,建立环保案件随时移送和依法处置机制,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桃江青山长在、绿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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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09:56: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