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编办四举措加强机构编制监管力度
近年来,益阳市编办主动适应机构编制工作新常态,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实现机构编制无缝监管,有力促推了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改革、服务大局。
创新开展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出台《益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动态调整办法》(讨论稿),探索建立了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健全监管机制,完善随机抽查、专项督查、事后稽查和绩效评价等日常监管方式,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扩大在线及时检测范围,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三是加强实地核查制度。益阳市从2013年开始,按照“五年一轮、分年推进,全面覆盖”的思路,首创事业单位实地核查制度,目前已在湖南全省推介实施,并纳入2015年国家登记管理局《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今年市直将完成首轮实地核查的扫尾工作,重点检查了解事业单位贯彻《条例》和履职等情况,督促事业单位规范运行。
切实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力量,单独设立监督检查科,安排专人,明确职责,负责开展机构编制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大力推进能力建设,积极组织业务培训,探索交流学习制,提高干部政策执行力和精准度。三是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开展党性教育,到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等,增强监督检查队伍服务改革发展的大局意识和高度责任感。
群众监督确保公正公开。一是努力扩展监督渠道,开通“12310”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电话,积极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公共平台和益阳机构编制网、政府门户网、QQ、微信等新兴媒体平台进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建立重要信息披露制度,对于机构编制重大改革进展、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进人用编计划等热点事项,除***不宜公开内容外,第一时间让公众知晓,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受理投诉举报同时进行处理。三是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每年向区县市和市直各单位下发征询意见函,收集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建议,实行公众打分、群众评议,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实效。
严格考核提高监督成效。一是实施机构编制绩效评估,制定并严格实施《2016年机构编制工作绩效评估办法》,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同时作为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评先评优依据,增强了各单位主动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处理结果将直接影响单位评先和干部年度考核、职级晋升、提拔使用。通过问题查处,切实增强领导干部遵守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意识。三是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做好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依托纪委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工作载体开展联合督查,形成监督检查合力,借势借力提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