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2014年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工作圆满完成
为贯彻落实***和***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工作部署,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确定从2014年7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城乡居民领取待遇人员的亲切关怀,彰显了对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
绵阳市社保局高度重视此次调待工作,以群教活动为契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精心安排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确保调待工作的全面落实。为及时准确地获取调待政策信息,市社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主动作为,提前安排,积极加强了与省社保局、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以及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联系。在接到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通知的第一时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按局领导要求选择了有代表性的县市区了解调待资金、前期准备以及存在哪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并提出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县区居保中心必须高度重视,务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提高的养老金与补发养老金发放到每一位领取养老待遇人员的手上,圆满完成调待及数据上报工作。
截至2015年2月9日,全市圆满完成调待工作。全市共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702023人,月增加金额1053.03万元,调待补发2014年7月至2015年1月基础养老金7333.63万元。
此次调待工作,我局积极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心声,增强服务意识,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群众的信赖,用实际行动及时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关心送到他们手中。
(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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