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11月8日至11日,我市派出两个督查组,分别由市委督查专员王月娥、市政府督查专员贺国保带队,市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吴子宪、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鲁政、市委办督查二科科长张军、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杨波、市安监局法规科科长刘军、规划科技与财务科科长何东参加,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主要对各区县(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开展“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以及推进落后小企业关闭退出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台账、看现场等方式,抽查了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建设工地、车站及烟花爆竹零售门店等,详细了解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治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所在区县(市)政府领导交换意见,要求迅速进行整改并向市委督查室反馈情况。
全市要以这次专项督查为契机,层层分解、全面部署,认真排查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省党代会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