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病种补助申请开始啦
4月15日,特殊病种补助申请开始。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如需申请,可在5月15日前往市人社局4楼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据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4月15日至5月15日是我市特殊病种补助申报期。符合相关可申报的特殊病种、持市直医保卡、一年内只住了一次院等三个条件的病患,可到医保部门申请特殊病种补助,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申报材料由患者提供,包括住院病历(含入院记录、出院记录)、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各种检验和化验结果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照片1张、医保卡等,患者到医保科填写表格后,交上资料,待专家评审并报特殊病种审核委员会审批。人社部门将于7月1日至7月15日公布特殊病种审核结果。据介绍,享受特殊病种补助待遇的患者,根据病种的不同,补助标准在1000至2800元之间。
我市可申报的特殊病种共有20类,分别是:慢性活动性肝炎,泛发性银屑病,高血压Ⅲ期,肺心病、冠心病(出现心力衰竭者),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类风湿关节炎(活动期),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三级),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甲亢病(重病),脑出血、脑梗塞、脑血栓形成后遗症,帕金森氏病、肝硬化、肝移植术后治疗,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后康复期的治疗,克罗恩氏症,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垂体瘤,癫痫病F型,克隆病C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