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教师资格五年一注册工作启动
10月26日,市教育局正式下发《益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所有属于首次注册对象,必须在11月30日前完成个人网上申报工作,以后每五年进行一次定期注册。这标志着我市将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
五年一注册启动,首次注册需在11月3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根据《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先在湘潭、益阳市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再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站工作人员介绍,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工作一年以上的特岗计划教师,以及受聘于依法举办的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且聘期为一年以上的教师。
在我市实施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工作前已经取得教师资格,且属于定期注册对象的教师,应在11月30日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完成个人申报。
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都有“门槛”限制
无论是首次注册,还是定期注册,都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合格。
对于首次注册者,要具备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工作一年以上的特岗计划教师,聘用为民办中小学教师且聘期为一年以上;首次注册前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11年至2014年参加培训不少于120个学时或等量学分;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首次注册当年年满55周岁以上男教师、年满50周岁以上女教师的学分可不考虑。
定期注册合格,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益阳市中小学教职工师德考核指导意见》,师德表现考核合格;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注册有效期内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等量学分;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对于不符合条件者暂缓注册,暂缓注册人员在暂缓注册的有关情形消除后,可以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特殊情形人员的注册方法均有规定
《方案》对5种特殊情形人员的注册方法也作了规定。
对“一人多证”的,即对持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在岗任教的,由申请人自行选取与现任岗位最相应的一种教师资格证书注册。
对“高段低聘”的,即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低学段任教的,视为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对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注册。
对“低段高聘”的,即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高学段任教的,试点工作启动前已经在岗在编(或民办学校在岗一年以上)教师,在首次注册工作中,可对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但限3年内取得相应高学段的教师资格方能继续任教,否则原则上需限期调整到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学段任教。定期注册工作启动后,各地各学校不得再“低段高聘”。
对“科证不一”的,即现任教学科与所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不一致的,可对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注册。“对中职高中通用”的,即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在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或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在高中学校任教的,可对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