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粮食库存清查工作
4月22日,市粮食局组织召开全市粮食法规、调控、军供工作会议,部署全市粮食库存清查工作。市粮食局相关科室人员、各区县(市)粮食局分管局长、股长、统计员,市直部门负责人及部分省驻益粮食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此次库存清查由国家粮食局统一部署,检查范围包括辖区内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储存粮和国家临储进口粮)、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同时对存储相关政策性粮食的国有粮食企业的商品库存一并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质量安全情况,储备粮轮换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情况,企业仓储管理情况,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等。市直有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括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发展银行等。此次将依法检查理念贯穿检查全过程,规范检查程序和手续,严格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层层复核检查结果,坚持“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并将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监督。检查时点为2015年3月末,初步计划5月10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