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4月2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市本级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2014年市本级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4年市本级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草案的决定(草案)》、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充分肯定市政府预算编制工作所取得的进步和成效,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中央提出的推进预算公开、便于人大审查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建立预算公开问责机制等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完整性、科学性、通俗性,严格规范预算执行;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机遇,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对中小企业尤其是纳税大户的引导、服务,确保企业在经济运行压力增大的形势下搞活经营、增产增收;切实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管理、培训,提高代表政治责任意识,提高代表依法履职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云波,副主任张群华、袁国军、谭喜华、刘时贵、王刚强、程道峰、李志宏,秘书长熊勇军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跃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国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勇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