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四个强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近年来,市国土资源局积极探索国土资源领域依法行政的新途径,国土资源管理逐渐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2012年,该局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3年,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中期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起,连续三年被市人民政府评为全市依法行政优胜单位。
一是强化基础夯实。每年年初,党组会专题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定依法行政计划。党组作出的每项重大决策,都要进行合法性论证;局里出台的各项规范性文件,须经法制机构审核;执法案件办理严格按照规定实行集体审理,杜绝了执法人员私自办案或由单位领导个人说了算。二是强化机制创新。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内部会审制度、国土资源听证制度和国土资源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面广、容易引起社会不稳定问题的国土资源重大项目、重大资金分配使用、重大政策文件出台等事项,全部按要求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评估。三是强化阳光行政。优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2012年、2013年,该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连续两年在全市市直单位考核评比中名列第一。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对国土资源行政许可进行了全面疏理,大项目由22项调整至8项,减少了63%;子项目由53项调整至32项,减少了40%;非行政许可3项全部调减;其他服务性项目由11项调整至3项,减少72%。优化电子政务服务。在机关实行无纸化办公,公文收发的受理、传输、签批等环节全部在网上运行,业务审批办件实现了100%上网运行。四是强化文明执法。抓法制教育培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并严格执行《益阳市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行政行为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