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的保险阀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太好了,为我们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帮我们渡过难关,真心感谢!” 2017年1月18日,益阳市劳动监察局召开了解决学府花园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会议,施工方项目负责人吴某不断称赞市里出台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会议由劳动监察局负责人谢泽球主持,市劳动监察局、市建管站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赫山区劳动监察大队、施工企业负责人和班组长、民工代表参加了会议。据了解,学府花园项目于2015年12月开工,2016年5月,开发商以申请破产为由下发了停工通知,施工方垫付1600万元工程款后,因无力支付余款导致拖欠民工120多万元工资,10多名班组长、民工多次讨薪无果后只好向市信访局上访。会议经协商,作出三个方面决定:一是鉴于企业实际困难和民工急要工资回家过年的情况,退还5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足部分由施工企业筹资解决。待工程重新启动时,由开发公司或施工单位补足保证金。二是由施工企业编制工资明细表,直接向民工发放工资,不得由包工头或班组长代领代发。否则,承担法律责任。三是杜绝恶意讨薪,对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严厉处理。 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固“保险阀”,欠薪投诉逐年减少。目前,市本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净交存达1.4亿多元。(王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