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十二届白云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启动
11月24日下午,十二届白云区委第三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在区机关会议中心举行,标志着新一轮区委巡察工作正式启动。第三轮巡察从2017年11月28日开始,至2018年2月10日结束,三个巡察组将分别对区农林局、区卫计局、区残联、区供销合作联社和太和镇5个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
动员会上,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方钢同志宣读了《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十二届白云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的通知》;区农林局局长罗美琼同志代表被巡察单位做了表态发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叶东同志在带领大家集体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全面从严治党章节以后,结合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对第三轮巡察工作提出了三点工作意见。
一、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一要清醒认识巡察工作新要求。十九大报告和新党章进一步明确了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要求,这是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根本遵循。二要清醒认识巡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还比较薄弱,这是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迫切需要。三是要清醒认识巡察工作的责任。对巡察组来讲,最大的责任就是发现问题、报告问题的责任。对被巡察单位来讲,就是配合巡察的责任。在配合过程当中主动整改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把巡察工作的实效体现在对标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工作的标准在哪里,工作的目标就应该在哪里。要对标党的十九大精神,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一是要处理好四个方面关系。处理好巡察工作要求和十九大精神要求的关系,二者不矛盾;处理好高站位与基层实际的关系,提高标准;处理好政治巡察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善于从政治上看业务;处理好巡察工作和正风反腐工作的关系,同步推进。二是要突出巡察工作重点。结合白云区工作实际,重点巡察:贯彻十九大精神情况、政治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两个责任”、抓工作作风和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群众反映和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关键少数和一把手的政治表现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十个方面的情况。三是注意被巡察单位的特点。被巡察单位有基层的、有部门的、有涉农的、有机关的,巡察报告应该有各自特点、不能千篇一律。
三、提高工作保障能力,保证巡察工作质量。对被巡察单位来讲,凡是巡察组需要提请协作的事项,要无条件的支持配合。要把巡察工作与正风反腐工作结合起来,同步做好自查自纠。要强化结果运用,贯彻边巡、边查、边改、边建,通过巡察补短板、强弱项。巡察办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总结、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巡察组要认真落实十九大精神,加强队伍管理,提高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探索巡察工作新方法,提高发现问题、综合分析和指导工作的能力,让巡察工作有新气象、新作为,真正成为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从严治党的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