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招聘300名特岗教师
5月17日,笔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正式启动,计划招聘“特岗”教师4835名,其中我市安化县、南县和沅江市各100名。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是国家于2006年为支持发展东北老工业基地地区和西部贫困地区的教育而组织实施的。我省“特岗”教师的招聘范围,是以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列入湘西大开发的县为主,兼顾农村教师力量相对薄弱、结构性矛盾突出、财政比较困难的县。去年,我市仅安化县被列入“特岗计划”实施范围。
“特岗”教师招聘对象,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主;确因应聘人员不足的边远贫困地小学可招聘少量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全日制普通高校及以上学历毕业4年以内的往届毕业。
“特岗”教师招聘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农村教育,有强烈的事业性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好;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一致或相近);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特岗”教师待遇:试用期工资直接执行期满后转正定级工资;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级别工资可高定1-2档;聘任期间,在职评、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
“特岗”教师聘用期为3年。3年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当地学校的,由设岗的县负责落实其工作岗位,接转其人事、工资关系,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财政统发范围,其教龄、工龄从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同时起算。
“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国家“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为主,省级“特岗计划”所需资金以省财政补助为主,不足部分由设岗的县财政承担。
今年取消对应聘人员身高要求的限制,体格检查中取消乙肝检测项目。(宁党保 汤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