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州市姜堰区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
2022年第5号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泰州市姜堰区审计局对区科技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区科技局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内设办公室、高新技术科、科技管理科、农村科技与社会事业发展科、科技合作科5个职能科室,下辖高新技术创业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区科技局及其下属单位核定编制29个,其中:行政编制14个,行政附属编制1个,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4个。 2021年末,实际在岗人员38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行政附属人员1人,事业人员13人、合同制人员10人,另有离退休人员24人。
(二)2021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
区科技局2021年初结转和结余663.68万元,年初收入预算1578.11万元,追加预算7940.17万元,年度预算收入总额10181.96万元。当年支出1018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95万元(人员经费530.1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3.76万元);项目支出9588.01万元。年末结余0。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科技局及其下属单位202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审计中也发现预算执行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支付方式不规范
2021年1月,区科技局将2019年R&D统计工作先进个人奖金15.3万元汇至方某个人账户,由其发放至相关受奖励单位(人员)。
(二)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
1.2021年6月18日,以区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名义和姜堰保安服务公司签订了区科技局办公大楼保安服务合同,并于2021年8月支付了2021年2月至2022年2月保安服务费14.4万元。
2.区科技局2021年在区高新技术创业中心账面列支局慰问费4.21万元。
四、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区科技局应加强财务及资金管理,合理安排科技专项资金且不得将单位资金汇至个人;同时严格执行预算,不得随意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
五、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科技局即知即改,涉及先进个人奖金支出直接打款给相关受奖励单位(人员),并向区财政提出解决办公经费的申请,保证机关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