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新政策规定
笔者在 4月27日湖南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宣讲会上获知,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政策和实施办法有如下若干调整:
一、考务管理方面的变化
1.优化考场编排。今年不再单设文科或理科考点,将文、理科考生均匀分布到全考区各考点。
2.进一步规范考场安检操作。今年增加一次安检,即在6月6日下午组织考生熟悉考场、进行考前教育时,按照安检工作流程认真细致地对考生进行一次检查,考生通过安检后,方能进入教室。完成考前教育、考生依次离开教室后,监考老师要再次对教室进行检查,并关门落锁。直到7日上午第一场考试开考前,非考务工作人员不能再进入教室。另外,考生参考进场时安检的时间增加5分钟,并增加对文具的检查要求。
3.强化“阳光监考”措施,加大对监考员的监督管理。今年除严格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监考员管理规定》,对监考员进行选聘、管理、教育、培训和奖惩外,还要求每个考点将《监考员工作职责》、主监考和监考的具体工作流程公布在醒目地方,欢迎考生对监考员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并将这些意见投放到举报箱内。
4.在考务细则的要求上有一些变化,即对往年考生座位的摆放办法、小件物品的存放地点、考试标签的张贴地点、考试入场时间、空白卷和机动卷的管理、考生禁带物品要求等有新的调整。
二、招生政策和录取办法方面的调整
1.对高考文化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位于全省前万分之一的三本线以上考生,增加一次投档机会。即上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前,按志愿提前投档一次;上其他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提高一个批次按志愿提前投档一次。
2.调整独立学院录取办法。今年本科三批独立学院录取分A、B两段进行。本科一批院校主办的独立学院安排在A段录取,本科二批院校主办的独立学院安排在B段录取。学校的征集志愿次数由原来的两次调整为一次。在实际操作上,相当于多了一个录取批次。
3.将我省去年招生文件中“各高等学校非艺术类机动计划必须在该校同批次录取完成,艺术类机动计划必须在同层次录取结束前完成”调整为“各在湘高校非艺术类机动计划必须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前完成,艺术类机动计划和外省高校机动计划必须在同层次录取结束前完成”。
4.将去年我省招生文件中“农林、航海、地矿等本科院校以及我省1999年以来新升格的本科院校在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降分投档,降分在征集志愿投档后进行(批次线下考生不填征集志愿,降分投档以考生高考成绩公布后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为依据)”调整为“农林、航海、地矿等外省本科院校以及在湘高等学校(含本科院校、高职高专学校)在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降分投档,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最后一次征集志愿为依据”。今年,生源不足的省内学校均可参与降分投档。
5.规范信息公开公示。在公示的内容上,各县(市)招生办和中学要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县(市)、本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各高校要在其网站上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公示取得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公示的时间上,要求县(市)招生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此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有关高校、中学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还要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6.扩大自主招生和单独招生试点高校。今年我省自主招生试点院校增加湖南师范大学,其试点规模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总规模的2%;单独招生试点学校由原来的5所扩大到省属8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包括湖南科技职院、长沙商贸旅游职院、湖南安全职院、怀化职院、湖南环境生物职院、湖南艺术职院、湖南工艺美术职院、湖南大众传媒职院),试点规模控制在学校当年招生规模的10%以内。
7.外省院校本科艺术专业(除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其他院校艺术专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二本线的60%调整为65%。
8.扩大考生《诚信承诺书》的内涵。在原 “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增加“承诺本人在报名、填报志愿、录取等阶段提供的证明等材料客观、真实、准确”。考生虚报、隐瞒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的,将受到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的处理。
9.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
10.将今年应届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等学校录取时参考。
11.调整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职院校的特殊专业降分投档的时间及依据。投档时间由原来的“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后进行”改为“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时进行”。投档依据由原来的“考生高考成绩公布后第一次填报的高职专科批志愿”,改为“考生第二次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
12.将所有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按统一的要求纳入违纪处罚范围。以前在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中舞弊的考生,只取消其相应考试成绩和艺术考生录取资格,从今年起,这类舞弊均要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13.将高级中学校纳入违规处理范畴中,即对招生院校和高级中学一视同仁。
14.增设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志愿栏。为尊重考生意愿和便于操作,对这两个类型的招生单独设置了一个志愿栏,录取时按考生所填志愿和学校拟录名单进行投档。该栏设一个学校志愿和六个专业志愿,并设置专业服从志愿。
15.增加平行志愿及相应批次征集志愿个数。今年本科一批至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均将按《指导方案》要求设置5个平行的学校志愿,相应批次征集志愿也均设置5个平行的学校志愿,以进一步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
16.调整军事院校招生调剂志愿设置。将军事院校志愿中的调剂志愿由原来的“服从”和“不服从”两种选项,调整为“指挥类服从”、“非指挥类服从”、“指挥类非指挥类均服从”、“指挥类非指挥类均不服从”4种选项,以解决指挥与非指挥类类别间生源与计划不平衡的问题。
17.减少一个本科提前批非军事院校志愿。即由原来的三个学校志愿改为两个学校志愿(分一、二志愿),以方便考生更有针对性填报志愿,并提高外省院校艺术专业录取的工作效率。
18.恢复本、专科志愿填报时间同步的做法,今年实行本、专科志愿同时填报。(宁党保 唐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