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平县2022年沈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指标的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落实的通知》(沈民宗发〔2022〕2号),分配康平县2022年沈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为840万元。按照《沈阳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沈财农〔2021〕448号)文件要求,提取2022年沈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管理费16.8万元,可使用项目资金为823.2万元(捌佰贰拾叁万贰仟元整)。经部务会研究同意,从康平县2022年沈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库(康民宗发〔2021〕6号)中选择确定康平县2022年沈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提出如下分配意见,现公示如下:
1、西关屯乡:大辛屯村水泥路项目,141万元;
2、西关屯乡:西关屯村、大广宁村(Ⅱ期)路边沟项目,135万元;
3、东升乡:东升村、大房身村路边沟项目,62万元;
4、东升乡:历家村、雷家村(陶廉)水泥路项目,138 万元;
5、柳树屯乡:赵家村、花古村村屯边沟建设项目,106.7万元;
6、沙金台乡:嘎土村边沟和西扎哈气村街道改造(二期)项目,130万元;
7、沙金台乡:双庙村、上沙金台村混凝土路、桥涵项目,110.5万元。
公示时间:从2022年1月30日至2月12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电、来信及来访形式反映问题、发表意见。
来访电话:024-87348948
来访部门:康平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地 址:康平县滨湖综合楼4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