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河长制工作暨落实辽宁省总河长令(第4号)会议
7月22日,我县召开河长制工作暨落实《辽宁省总河长令(第4号)》会议。会议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按照《辽宁省总河长令(第4号)》的要求,进一步动员全县各级河长提高站位、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切实守护好法库的“一泓清水”,推动河湖保护管理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县委书记刘阳春参加会议,并作***。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孔德树主持会议。
刘阳春强调,要深刻认识推进河长制的重要性。全面推行河长制,是***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我国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大创新,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县上下一定要保持清醒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做好新时代节水治水管水兴水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生态文明思想上来,坚决扛起河湖管理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大工作力度,协同联动,精准施策,夯实责任,全力以赴保护好河湖生态,不折不扣把***、***关于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落实落细。
刘阳春指出,要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全县上下要贯彻落实《辽宁省总河长令(第4号)》和《沈阳市总河长令(第4号)》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实施“四水同治”为抓手,抓好“两个推进落实”“七个全面强化”,切实提高河湖管理水平,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一)严格“两个推进落实”: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总河长令(第4号)》要求,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行动落实见效;全面贯彻落实“四水同治”,推进法库河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转变。(二)抓好“七个全面强化”:一是全面强化水资源保护;二是全面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三是全面强化水污染防治;四是全面强化水环境治理;五是全面强化水生态修复;六是全面强化执法监管;七是全面强化防汛减灾工作。
刘阳春要求,要压紧压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考核问责,强化宣传引导。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扛牢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让***生态文明思想真正在法库落地落实,为法库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良好生态保障。
会上,副县长孙莹宣读了《法库县总河长令(第4号)》;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法库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别汇报了落实《辽宁省总河长令第4号》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立刚,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