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地税局采取四三二措施确保税收清查取得实效
“四”即“四边”,该局要求清查小组做到边宣传、边清查、边定案、边入库。宣传环节要重点突出对市政府税收协控联管工作系列文件的宣传,突出对纳税人关心、关注的税收政策的宣传;清查环节要严格按照稽查程序查细查准;定案环节要先保重点,有税源且能马上入库的优先定案,同时做好审理把关和重大事项把关;入库环节要确保及时,做到应收尽收。
“三”即“三集中”,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全局所有干部都要以专项清查工作为主,岗位工作为辅,两手都要抓,两手都不误;凡抽调人员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区局领导包干负责、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全局车辆由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和行政办公室共同调度,优先保证清查工作用车。
“二”即“二评比”, 专项清查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对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重奖,对组织不力、工作马虎、清查整顿效果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处罚,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人员按相关政策严肃处理。(张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