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田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盐田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盐府办函〔2013〕29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驻盐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盐田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8日
盐田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深府办〔2013〕19号)、《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187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决定》(深盐发〔2013〕1号),继续推进“蓝天行动”,大力治理扬尘污染,提高我区整体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决定成立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王守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曾钦、李枝尧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环保水务局、城管局、城改办、规划土地监察局、工务局,各街道办,盐田交警大队、东部交通运输局,盐田港集团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枝尧同志兼任。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摸清底数,为扬尘污染治理建立准确的数据库。
1.对辖区临时性货柜车停车场、堆场的土地性质和用途进行全面普查,核实硬底化情况,并登记造册。(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负责;区城改办,各街道办协助)
2.对辖区在建工地进行登记造册。(区住建局负责;各街道办协助)
3.对辖区黄土裸露的区域进行统计、造册。(区城管局负责统计辖区市政绿化带、林地范围内的黄土裸露区域,区住建局负责统计辖区所有工地〈含暂停施工工地〉裸露边坡,各街道办负责统计本辖区内其它黄土裸露区域)
4、对辖区其它扬尘污染源进行普查、统计。(各街道办负责)
(二)突出重点,各负其责,扎实推进辖区扬尘治理。
1.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负责区管项目(含暂停工地)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管工作,落实《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将扬尘防治工作列入文明施工重要内容,落实施工工地现场封闭管理、土方作业防尘、车行道硬底化、工地出口处设置自动喷淋设施,鼓励施工过程中使用中水洒水降尘和清洗,利用电子监控系统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负责联系市住建局相关单位落实市管项目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管。(区住建局负责;区环保水务局、城管局、工务局,各街道办,东部交通运输局协助)
2.加强国有储备用地黄土裸露简易绿化工作。加大对辖区市政绿化带、林地黄土裸露区域的覆盖力度,增加国有储备用地简易绿化整治面积,通过绿化达到有效降低扬尘的目的。(区城管局负责;区城改办、规划土地监察局,各街道办协助)
3.加大对盐田港后方陆域货柜车违停、在禁行路段上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减少道路扬尘。(盐田交警大队负责;各街道办协助)
4.加大对泥头车带泥上路的监管。(区城管局负责;各街道办,盐田交警大队、东部交通运输局协助)
5.加强对市政道路、公共场所的保洁力度和监管,控制道路扬尘。(区城管局负责;各街道办协助)
6.加强城市更新项目扬尘控制力度。区城改办对城市更新工程在拆除、清理等环节督促开发商务必采取高压喷雾等降尘措施控制扬尘污染,严禁超时施工引起噪声扰民。进入建设期后由区城改办书面通知区住建局开展监督工作。(区城改办、住建局分别负责;各街道办协助)
7.加强对停车场路口开设管理。对没有停车场经营许可或未经审批批准的临时停车场不予开设路口,已经开设的予以封闭,责令限期整改。(东部交通运输局负责;各街道办,盐田港集团协助)
(三)标本兼治,分步实施,全面提升扬尘污染防治水平。
1.做好洒水降尘工作。加强盐田港后方陆域洒水降尘工作,增加洒水路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对停车场出入口进行轮番洒水。要求委托单位洒水车配备车载GPS监控系统,对每日洒水次数和路线进行实时监控,要求委托单位提供每日购买盐田污水处理厂的水量证明,并对洒水降尘质量进行结果控制,PM10超标1天扣当月服务费用的30%,以确保洒水降尘效果。(区环保水务局负责)
2.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1)区环保水务局牵头负责辖区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工作。要把工程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列入环境影响审批必要条件,对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堆场、露天仓库和水务工程实施扬尘污染监管。
(2)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牵头,区城改办、盐田街道办协助,对盐田港后方陆域未硬底化的临时堆场、停车场等待建土地性质和用途进行核查,并督促产权单位落实整改。未办理合法手续的,督促产权单位限期搬迁临时堆场和停车场;限期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处。
(3)区环保水务局、城管局、工务局,各街道办,东部交通运输局负责本单位组织实施的政府投资类工程施工工地的扬尘防治监管工作,制定其职责范围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具体措施,切实减少扬尘污染。
(4)各街道办负责城中村及其它“三不管”等地段保洁、黄土裸露绿化和辖区扬尘污染执法工作。盐田街道办要重点监督盐田港后方陆域临时堆场、停车场等待建土地扬尘整治工作。
(5)盐田港集团负责其管理的盐田港后方陆域临时堆场、停车场等待建土地扬尘整治工作。对于由集团管理或所属的未落实防尘措施的临时堆场、停车场,由该集团收回土地使用权,并负责实施硬底化或简易绿化。
(四)加强保障,建立扬尘污染治理长效机制。
1.加强经费保障。各扬尘污染防治实施单位或监管单位要认真做好投资概算和工作经费预算,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区发改局、财政局负责)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开展1次集中整治行动,每半年召开1次联席会议,总结扬尘污染防治的效果,查摆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措施。(区环保水务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扬尘污染整治是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具体行动,是实施大气提升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落实责任,按照《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目标、定任务、定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合力,确保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果;要将扬尘污染治理作为日常管理重点,主动***整治进展,及时报告发现问题,适时组织治理行动;要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执法,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三)加大投入、强化监督。
各成员单位要大力支持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将该项工作列为2014年度重点工作,切实保障人员与经费投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区督查室加大督查力度,适时跟进重点污染源整治情况,及时将督查情况向相关区领导和部门通报,必要时通报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