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工商证据保全公证助推阳光执法
近日,安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依法对一起消费者投诉的假白金案件进行现场执法开箱检查时,遭到被检查当事人的拒绝,该局申请县公证处对开箱取证过程进行了保全证据公证。5月26日,县公证处向工商局出具了保全证据公证书,从而有效防止了日后与当事人之间因箱内物品发生争议,将行政执法置于阳光之下。
5月8日,安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某金行购买的铂金有假。接到投诉后,该局立即派执法人员到该金行进行检查,在现场发现一只可疑白铁皮箱,执法人员要求金行店长向某开锁配合执法人员检查,向某以钥匙在老板荆某手中为由拒绝。工商执法人员对白铁皮箱当场贴了封条。后虽经工商执法人员多次要求开箱检查,但该金行工作人员均以种种理由拒绝配合。为客观准确地反映检查过程及箱内物品,防止日后发生争议,该局决定向县公证处申请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县公证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受理后,派出2位公证人员与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县公安局及电视台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在现场进行开箱检查。因当事人拒不配合并擅自离开检查现场,执法人员临时通知经县公安局备案的开锁人员刘某对该白铁皮箱进行了开锁,工作人员对开箱检查的全过程进行了拍照、登记、***。
据介绍,保全证据公证是公证业务的一项内容。所谓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保全证据公证书的法律效力优于其他证据,在诉讼活动中,法院的采信率极高。(吴荣 杨学军 李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