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公安局机关简介
卢强
职务:康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工作分工:领导县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指挥中心。
办公地址:康平县政法路公安局 办公电话:024-87335110
闫宁
职务:县公安局党组副书记、政委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抓全面工作。分管政工监督室、纪检督察室、国保大队、维稳办、重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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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智
职务:分管日常工作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县公安局日常工作。分管警务保障室、治安大队、法制控申大队、社区警务大队、森林警察大队。联系东关派出所、胜利派出所、方家派出所。
办公地址:康平县政法路公安局 办公电话:024-87335110
张绍伟
职务: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辽保派出所、消防监督科、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镇北派出所、朝阳派出所、二牛派出所。
办公地址:康平县政法路公安局 办公电话:024-87335110
姜海
职务:副局长
工作分工:
办公地址:康平县政法路公安局 办公电话:024-87335110
石振凯
职务: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国保大队、交警大队、经文保科、出入境大队、行政审批大厅,协助政委负责维护国家和政治安全工作。联系镇南派出所、北四家子派出所。
办公地址:康平县政法路公安局 办公电话:024-87335110
戴国庆
职务: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分管刑警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食药侦大队、大数据情报合成作战中心、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视频侦查大队。联系西关派出所、柳树派出所、卧龙湖派出所。
办公地址:康平县政法路公安局 办公电话:024-87335110
牛云峰
职务: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分管巡特警大队(含警务工作站)、保安科,协助政委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联系两家子派出所、郝官派出所。
办公地址:康平县政法路公安局 办公电话:024-87335110
张凯
职务: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分管纪检监察室、监管大队。联系东升派出所、张强派出所、沙金派出所。
办公地址:康平县政法路公安局 办公电话:024-87335110
王帅
职务:政工监督室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政工监督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警察协会、离退休干部科。联系山东屯派出所、小城子派出所、海洲派出所。
办公地址:康平县政法路公安局 办公电话:024-87335110
二、工作职能:
康平县公安局贯彻落实***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和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关于公安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全县公安工作的发展规划,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公安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相关地方性法规,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组织指导全县公安侦查工作,侦破危害国家安全、重大刑事犯罪、经济犯罪、食品药品犯罪和破坏环境安全犯罪等案件。
(三)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依法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支弹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指挥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活动和重大治安事故,侦破重大治安案件,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社会面巡逻防控,反恐处突,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管理案件,参与全县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对机动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六)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组织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依法对禁种铲毒、禁吸戒毒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安全监察并开展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八)组织实施出境、入境管理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内居留、工作、旅行等有关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外国人违法犯罪案件。
(九)防范、处置***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组织开展对全县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打击处理工作,承担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羁押场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在押犯罪嫌疑人的监管医疗工作,负责组织执行对留置人员看护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并依法开展全县打击走私治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上级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康期间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和刑事技术建设等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标准建设工作,负责会计核算单位的经费管理工作。
(十六)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七)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按照上级方针和措施负责全县公安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的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承担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八)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拟订全县网络安全规划,统筹推进网络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协调网络安全有关工程规划建设,指导党政群部门、重点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县公安局负责防范和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监控和处置网上反动、淫秽、***等违法信息,负责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2.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三、内设机构:
(一)政工室
职责:
1、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公安政治工作规划,负责公安政治工作的综合调研,掌握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民警思想情况并提出加强队伍建设和政治工作的意见,辅助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承担政工室文秘综合工作。
2、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民警察职务序列警员职务考核晋升和警衔管理,负责专业技术干部管理,负责公安政治工作信息系统及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局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考核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民警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负责全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3、宣传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县公安宣传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公安工作对内、对外宣传和公安机关新闻报道、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建立舆情监控、引导制度并协调相关部门处置重大涉警涉案舆情,负责公安系统文化体育建设和立功表奖工作。
4、辅警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和招聘录用、考核奖惩、业务培训等工作。
5、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6、教育训练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民警教育、培训、发展工作规划和工作制度,负责全局民警的专业训练、晋升准入训练和其他警务技能训练。负责人:王帅
(二)纪检室
职责:
一、机关纪委工作职责
监督检查全局各警种、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监督“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以及遵守纪律教育;协助市局、县政府党委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处干部管理权限内的领导干部、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及领导批办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办纠风案件,负责全局执纪监督工作;负责全局的党风、正风、警风建设,组织协调开展接受社会监督、队伍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局从严管党治警工作。
二、警务督察大队工作职责
负责对全局各警种、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和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维护工作,负责对群众投诉举报和上级交办案件的核查办理,制定警务督察工作的规章制度,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督察事项。
三、审计科职责
负责拟定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对全局财务收支、执法财物等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负责人:张凯
(三)警务保障室
职责:
负责指导检查全局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局基建、房屋建设;负责警用物资、装备、器材的计划供应和调剂;负责全局公安车辆管理;负责房产管理、维修;负责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局预算编制与财务决算;负责对全局经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以及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人:曲贺
(四)机关党委办公室
职责:
党务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党建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局党委、县局党组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查处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负责人:刘博文
(五)指挥中心
职责:
1、指挥调度室。负责全县110报警服务台的接警管理工作,监督、指导、考核全县110接处警工作,掌握并报告社会治安情况和公安系统重要动态信息,受理公民有奖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协调全局开展应急管理,拟订基础预案,组织建立健全预案库,协助领导重大警务活动指挥调度,负责县局110报警服务台和指挥调度系统技术保障,负责全局指挥系统信息化建设。
2、考核室。负责承接上级公安机关综合绩效考核和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考核评比办法,组织指导全局绩效考核工作。
3、计通室。负责制定全县公安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程监督管理,负责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安全技术防范检查、督导工作,负责全县视频监控系统中长期规划、建设和实施,以及系统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有线、无线、图像等通信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管理全县公安机关信息网络保障和应用工作,负责维护公安警务相关平台日常应用和全县公安信息资源的整合与服务工作,负责全局科技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4、办公室。负责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全局性工作规划,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报送、保密以及警务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文字综合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安全保密工作。
5、重点办。负责领导督办及重点工作推落,组织指导全局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负责人:李玉峰
(六)行政审批大厅
职责:
负责全局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行政审批大厅公安窗口开展有关工作,负责进驻县行政审批大厅公安窗口人员的内部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办事群众对行政审批工作的咨询、投诉工作,负责互联网政务和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张凯丽
(七)出入境管理大队
职责:
受理辖区范围内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核、审批全县因私出国境申请。依法管理全县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受理、审核有关申请。依法查处全县各种违反出入境法律法规的案(事)件,维护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负责有关部门因私出入境信息的查询工作。依法查处外国人违法犯罪案件。负责人:高民
(八)法制大队
职责:
一、行政、刑事案件质量
每月23日前按序评查上个月及本月所有行政、刑事案件,每周将评查结果公示给各办案单位,并要求办案单位三日内整改完毕,然后再次复查案件,对于依然不整改的在执法规范化绩效考核卷内给予相应扣分。
二、如实受立案
安排专人每日在执法管理平台核查警情调取接报案警情,采取警情比对、案卷复核、回访报警人、比对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等方式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对于存在问题的警情,每周一通报,将通报内容发布到县局网站,并在执法规范化绩效考核卷内给予相应扣分。
三、执法突出问题整治
每半个月将临近到期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员名单下发各单位,督促及时解除。
安排专人提示办案单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避免保而不侦、保而不诉。
尽可能督促、指导、协助办案单位在60天内将行政案件办结。
四、行政复议诉讼、刑事复议、国家赔偿工作
五、其他工作
每周登陆“执法公开平台”,核查我局行政案件公开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马上整改。
每周统计派出所110警情关联率,及时督促落后派出所,对于工作不利的将予以扣分。
对20项法制考核项目进行全方位死看死守,争取不扣分。负责人刘红君:
(九)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职责:
1、对接国保支队,负责防范、处置***组织人员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监督管控工作,负责FLG、QXX教育转化工作。 2、对接反恐支队,负责反恐怖工作、重点人员管控工作、重点部位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反恐处突应急预案、各节假日、敏感节点工作方案的研究制定等工作。 3、对接警卫局,负责相关警卫工作。
4、负责秘密力量建设、9XX网上对敌反制工作及各种情报工作。负责人:王丛
(十)刑事警察大队
职责:
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情况;侦办本地各类重大刑事案件、黑恶案件,协助侦办跨区域重大刑事案件;研判、追捕网上逃犯工作;进行反电信诈骗宣传,电信诈骗预警拦截,侦办电信诈骗案件;勘查刑事案件现场、进行痕迹检验、建立DNA、指纹等数据库。负责人:国强
(十一)重案大队
职责:
1、侦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2、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及宣传工作
3、对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手机卡开卡人员的惩戒工作负责人:郑棣涵
(十二)禁毒大队
职责:
负责掌握、分析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规律特点,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和涉毒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承担全县毒品分析检测与管理处置等工作,组织、指导禁吸戒毒、禁种铲毒、社区戒毒(康复)等禁毒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赵维
(十三)便衣警察大队
职责:
1.负责对县区内“两抢一盗”现行犯罪的打击和侦查工作。
2.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交系统客运的治安防范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承办发生在县区内有编码的公共汽车,客运汽车上的刑事案件。
4.负责组织、指导、承办县区内高速公路,内环路,上发生的抢劫机动车辆和以机动车辆驾驶员、乘客为侵害对象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5.负责指导、协调辖区内各公安派出所打击“两抢一盗”工作。负责人:孙雪飞
(十四)交通警察大队
职责:
负责维护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负责侦办、查处各类涉及公安交通管理类的行政、刑事案件以及交通管理过程中治安案件查处等工作;负责参与辖区交通和道路规划设计工作,承担县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各种交通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参与停车设施规划和静态交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动车注册登记、迁入、过户、变更、抵押、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补牌补证、车辆查验、远程审核年检,以及全县机动车档案管理、重点车辆源头监管、机动车驾驶证补换、转入、驾驶员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审验教育和驾驶员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作。负责人:刘雪松
(十五)治安警察大队
职责:
一、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
二、掌握、分析全县社会治安动态、研究制订预防、查处的对策;
三、负责查处重大上级领导交办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
四、搞好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危险品和大型群体性活动、集会游行示威等治安管理,查禁社会丑恶现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五、指导派出所对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危险品、大型群众性活动治安秩序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查处涉军信访事件、调研涉军的社会动态,对涉军重点人员的管控;
七、管理和指导派出所对校园周边秩序的安保工作;
八、管理和指导派出所对重症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 负责人:张天奇
(十六)经文保大队
职责:
1、负责对全县涉及国计民生的煤、水、电、油、通讯、金融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依法监督、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侦查发生的直管单位内部的各类刑事、重大生产责任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和处置内部的不稳定问题。
2、负责公共交通客运行业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公共交通行业单位安全保卫和防范等工作。
3、负责对全县文物单位、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依法监督、指导各文物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人:邢喜军
(十七)消防监督科
职责:
1、贯彻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掌握消防工作情况,制定和布署消防工作方案。
2、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责,掌握全县消防监督工作情况,定期分析火灾形势,制定工作对策,积极为政府决策消防工作提供依据,督促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3、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提高全民的消防意识,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4、按规定对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火管理档案,督促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相关消防安全职责。
5、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并对有关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6、对举报、投拆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对违反消防法规的案件及时移交消防救援大队及有关部门进行依法处理。
7、指导各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消防监督业务档案。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负责人:郑伊博
(十八)社区警务大队
职责:
负责全县户籍管理工作,执行市局户籍管理规定,指导全县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居住证申领、颁发、收缴及制作,负责指导全县公安派出所实有人口管理、基层基础建设、社区安全防范等工作,负责全县人口统计、人口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等工作,负责社防队员聘用、辞退、培训、奖励及保障工作。负责人:于大千
(十九)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职责:
组织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安全监察并开展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负责人:巩超
(二十)名称: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办;
二、全面落实上级经侦部门打击经济犯罪的统一部署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安排;
三、组织侦办上级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
四、开展调研工作,掌握辖区内经济犯罪情况,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并提出对策;
五、及时受理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举报工作,抓好经侦队伍建设和基础业务工作;
六、协助、协调好外地市公安机关侦办的经济犯罪案件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负责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维护好内部单位安全与稳定。负责人:邢经纬
(二十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职责:
1、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类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指导县派出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侦查工作。
2、侦办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罪等方面的案件。
3、承办中央、省、市和公安部、省公安厅交办的涉假大要案件的查处。
4、组织协调本市跨区域案件的侦办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等打假工作长效机制。
5、协调和配合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等多项职能。
权限:主要负责侦办食品类(含酒类)、烟草类、药品类(含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农资产品类犯罪案件以及环境污染类犯罪案件。负责人:赵洪江
(二十二)巡特警大队
职责:
1、负责全县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
2、负责全县巡逻民警打击现行违法犯罪的工作
3、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4、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6、负责全县环京环省安检查控、外围卡口堵控工作
7、参与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参与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及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
8、维护社会稳定,规范信访秩序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负责人:王智勇
(二十三)警务工作站
职责:
警务工作站应根据公安机关职能,承担维护社会稳定,打击刑事犯罪,治安、交通管理,服务群众的职责。具体任务是: (一)对各类网上在逃人员,被通缉、协查人员,刑事犯罪嫌疑人和现行犯罪嫌疑人进行查缉;对被盗抢车辆和肇事逃逸车辆进行堵控。(二)对危险物品、毒品、***支弹药、管制刀具及其它可疑物品进行检查,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三)对需要公安机关查控的重点人员实行堵控。(四)对在警务工作站查缉堵控工作中发现的治安案件及时查处、刑事案件先期处置以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纠正处罚。(五)接受群众求助,接受出警指令,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六)承担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在特殊时期赋予的特殊任务。负责人:杨献韬
(二十四)监管大队
职责:
1、负责临时羁押;
2、保证刑事案件诉讼的顺利进行;
3、对在押人员进行管理教育;
4、管理在押人员的日常生活和个人卫生;负责人:周志
(二十五)森林警察大队
职责:
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森林防火案件侦破、火场警戒、交通疏导等部分森林防火任务负责人:刘慧权
(二十六)辽河保护区治安派出所
职责:
1.负责全县涉及环境犯罪刑事案件的侦办、协调、指导工作,负责依法打击的污染环境犯罪活动,负责流经我县水系内非法采砂、非法排污、非法捕猎及其他涉水违法犯罪的打击与防范工作。
2.防汛、河湖警长制、配合行政机关单位联合执法。负责人:孟庆东
(二十七)卧龙湖派出所
职责:
1、维护湖边景区治安秩序。
2、景区候鸟及野生动物保护。
3、湖面治安及刑事案件处理。负责人:刘景辉
(二十八)朝阳派出所
职责:
负责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辖区内110警情接出警工作。负责人:杨帆
四、对外服务窗口单位公开信息:
(一)名称:康平县公安局镇南派出所户籍窗口
负责人:张大军
办公地点:康平县迎春路镇南派出所
办公电话:024-87342534
主要职能:办理户籍、身份证业务
服务流程:
周一至周五:8:30-16:30 办理户籍、身份证业务;周六、周日延时服务:9:00 -16:00 办理户籍、身份证业务。
(二)名称:康平县公安局镇北派出所户籍窗口
负责人:王德顺
办公地点:康平县镇北派出所户籍室
办公电话:024-87343603
主要职能:户口业务、身份证业务
服务流程:
户口业务:
即办件当日办结,需要部门负责人审批两个工作日办结,需要县局审批五个工作日内办结。身份证业务:快证7个工作日寄至办理人,普通证件17个工作日下发至办理机关。
(三)名称:康平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户籍窗口
负责人:唐鹏涛
办公地点:康平县东关屯镇派出所户籍室
办公电话:024-87250137
主要职能:户口业务、身份证业务
服务流程:
户口业务:即办件当日办结,需要部门负责人审批两个工作日办结,需要县局审批五个工作日内办结。身份证业务:快证7个工作日寄至办理人,普通证件17个工作日下发至办理机关。
(四)名称:康平县公安局胜利派出所户籍窗口
负责人:徐砚强
办公地点:康平县中心路胜利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24-87342714
主要职能:办理户籍、身份证业务
服务流程:
周一至周五:8:30-17:00 办理户籍、身份证业务;周六、周日延时服务:9:00 -16:00 办理户籍、身份证业务。户口业务当日办理当日结,需要部门负责人审批两个工作日办结,需要县局审批五个工作日内办结。身份证业务:快照7个工作日寄至办理人,普通证件17个工作日下发至办理机关。
(五)名称:康平县公安局方家派出所户籍窗口
负责人:赵航
办公地点:康平县方家派出所户籍室
办公电话:024-87200007
主要职能:
1、组织指导派出所户籍、人口、居民身份证管理
2、办理户口申报、迁移、注销等事项的审批
3、办理居民身份证
4、汇总辖区内人口统计报表
5、辽宁公安app网办。
服务流程:
1、受理群众提供的材料、证明
2、将手续逐级上报
3、完成审批流程
(六)名称:康平县公安局西关派出所户籍窗口
负责人:韩绍华
办公地点:康平县西关屯乡派出所户籍室
办公电话:024-87210044
主要职能:户口业务、身份证业务
服务流程:
户口业务:
当日办理当日结,需要部门负责人审批两个工作日办结,需要县局审批五个工作日内办结。身份证业务:快证7个工作日寄至办理人,普通证件17个工作日下发至办理机关。
(七)名称:康平县公安局东升派出所户籍窗口
负责人:马旭
办公地点:康平县东升乡东升村东升乡政府院内东升派出所户籍室
办公电话:024-87220004
主要职能:户口业务、居民身份证的办理
服务流程:
负责辖区内常住人口的户口登记,身份证发放与管理工作。户口业务:当日办理当日结,需要部门负责人审批两个工作日办结,需要县局审批五个工作日内办结。身份证业务:快证7个工作日寄至办理人,普通证件17个工作日下发至办理机关,当事人自行领取。
(八)名称:康平县公安局张强派出所户籍窗口
负责人:喻威
办公地点:辽宁省康平县张强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24-87240004
主要职能:
1、组织指导派出所户籍、人口、居民身份证管理
2、办理户口申报、迁移、注销等事项的审批
3、办理居民身份证
4、汇总辖区内人口统计报表
服务流程:
1、受理群众提供的材料、证明
2、将手续逐级上报
3、完成审批流程
(九)名称:康平县公安局沙金派出所户籍窗口
负责人:张贺
办公地点:康平县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西扎哈气村乡政府院内
办公电话:024-87260110
主要职能:
1.户籍、人口、居民身份证管理;
2.办理户口申报、迁移、注销等事项的审批;
3.办理暂住证、居住证
服务流程:
1.受理群众提供的材料、证明;
2.将手续逐级上报;
3.完成审批
(十)名称:康平县公安局柳树派出所户籍窗口
负责人:谢宇
办公地点:康平县柳树屯乡柳树派出所
办公电话:024-87290005
主要职能:户口办理
服务流程:一次告知现场办理
(十一)名称:康平县公安局二牛派出所户籍窗口
负责人:孟祥瑞
办公地点:康平县二牛所口镇派出所户籍室
办公电话:024-87230004
主要职能:户口业务、身份证业务
服务流程:
户口业务当日办理当日结,需要部门负责人审批两个工作日办结,需要县局审批五个工作日内办结。身份证业务:快照7个工作日寄至办理人,普通照17个工作日下发至办理机关。
(十二)名称:康平县公安局小城子派出所户籍窗口
负责人:刘赞
办公地点:康平县小城子镇派出所户籍室
办公电话:024-87270007
主要职能:户口业务、身份证业务
服务流程:
户口业务:即办件当日结,需要部门负责人审批两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县局审批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身份证业务:换证7个工作日寄至办理人,普通证件17个工作日下发至办理机关。
(十三)名称:康平县公安局海洲派出所户籍窗口
负责人:李金超
办公地点:康平县海洲乡海洲派出所
办公电话:024-87280004
主要职能:
办理户籍地居民的户口相关业务及外地人员的寄住、暂住等业务。
服务流程:
每周一至周五8:00-17:00办理户籍业务,节假日及下班期间办理业务的,由值班民警受理,到工作时间时办理。
(十四)名称:康平县公安局山东屯派出所户籍窗口
负责人:王立超
办公地点:康平县山东屯派出所大厅
办公电话:024-87370005
主要职能:办理户籍业务
服务流程:
工作日正常办理,双休日、节假日受理不办理。
(十五)名称:康平县公安局北四家子派出所户籍窗口
负责人:王建忠
办公地点:康平县北四家子派出所
办公电话:024-87350057
主要职能:办理户籍业务,身份证业务
服务流程:
周一到周五:8:30-16:30 办理户籍,身份证业务
周六、周日延时服务:9:00-16:00办理户籍,身份证业务
(十六)名称:康平县公安局两家子派出所户籍窗口
负责人:夏展鹰
办公地点:康平县两家子派出所户籍室
办公电话:024-87380004
主要职能:户口业务、身份证业务
服务流程:
户口业务:即办件当日结,需要所长审批两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县局审批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身份证业务:快证7个工作日寄至办理人,普通证件17个工作日下发至办理机关。
(十七)名称:康平县公安局郝官派出所户籍窗口
负责人:白硕
办公地点:郝官派出所户籍室
办公电话:024-87390008
主要职能:户口业务、身份证业务
服务流程:
户口业务:即办件当日结,需要部门负责人审批两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县局审批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身份证业务:换证7个工作日寄至办理人,普通证件17个工作日下发至办理机关。
(十八)名称:康平县公安局出入境办事窗口
负责人:高民
办公地点:沈阳市康平县迎宾路99-A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办公电话:024-87337220
主要职能:负责受理和发放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
服务流程:
受理办事群众申请出入境证件材料,审批通过后制证后发给办事群众。
(十九)名称:康平县公安局驻县政府服务中心办事窗口
负责人:张凯丽
办公地点:沈阳市康平县迎宾路100-A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办公电话:024-62830139
主要职能: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安行政审批业务受理和出件
服务流程:
办事群众、企业到窗口办理业务时,提交相应的材料,符合当场办理条件的,当场办理,需要进行审批业务流转的,协调相关警种部门进行流转,窗口负责受理和出件,省去群众东奔西跑。
(二十)名称:康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负责人:张德志
办公地点:康平县胜利经济开发区八家子村
办公电话:024-87326669
主要职能:
车辆注册、过户,补换机动车号牌、车辆检查合格标志,补领机动车等级证书(康平),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康平),补换驾驶证,驾驶人资格审验,异地转入换证(C1),申请或取消校车驾驶资格,注销驾驶证、最高或实习准驾车型,延期申请或取消。
服务流程:
机动车所有人持机动车购车***和车辆合格证,打印车辆外单。外检人员凭借外检单pda对机动车进行查验。上传到沈阳市监管中心。审验合格后方能办理机动车选号业务.选号成功后,交款,领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机动车等级证书。
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
机动车所有人持二手车交易***、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身份证明到车管所打印车辆外检单,外检人员持pda对车辆进行查验,外检人员将查验结果上传沈阳市监管中心等待审核。审核合格后到窗口办理机动车选号业务,然后交款,领取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登记证书
补领登记证书需要对机动车进行查验,且必须为机动车所有人本人到场办理。
机动车抵押、解押业务
办理机动车抵押、解押业务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抵押合同、解押还款证明到车管所办理。
机动车免检业务
办理机动车免检业务凭行车证和交强险保单副本到车管所或者在网上办理。
补领行车证、补领免检贴、补领车辆号牌业务
补领行车证、补领免检贴、补领车辆号牌业务需要凭身份证本人到车管所办理。
(二十一)名称:康平县公安局法制控申大队(法制科)
负责人: 刘红君
办公地点:康平县公安局南楼101执法管理中心
办公电话:024 - 87342136
主要职能:
一、统一受理群众到受案大厅现场报案,根据案件性质和案件管辖分工,指派相关部门到受案接待室接待、审查、办案。
二、统一受理群众到受案大厅进行投诉,对被投诉办案单位不依法履行受立案工作职责等问题,进行登记、调查、处理。
三、统一受理群众到受案大厅查询案件,向案件受害人等人员提供案件办理进度查询服务,并依法公开相关法律文书。
四、统一受理群众提出的复议赔偿申请,接受群众现场提交的刑事案件不予立案复议、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申请材料。
五、统一受理各办案单位之间管辖争议,接受最初受案单位提请的指定管辖工作报告,并依法作出指定管辖工作决定。
解决处理在工作中遇到的其他及受案立案工作问题。
服务流程:
受理审查包括:
1、认为属本局管辖的案件分派相关办案单位。并进行制作笔录,制作受案登记表,出具《受案回执》。
2、认为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局管辖,报执法管理中心,由执法管理中心提出移送意见,报局领导审批,移送有管辖权机关。
并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紧急情况先采取紧急措施。
3、认为不属于公安职责范围的,告知当事人到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必要时负责联络其他机关。若当事人执意向公安机关提出的,制作报案材料,出具《不予调查告知书》。
4、认为案件存在管辖争议的报局执法管理中心,由执法管理中心提出意见,报局领导指定管辖。
5、无法潘明是否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是否属于本局管辖的报局执法管理中心,由执法管理中心提出意见报局领导审批确定。
6.无法确定是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的,按照行政案件分派受理。
(二十二)名称:康平县公安局法治控申大队(控申科)
负责人:康兴东
办公地点:康平县公安局(沈阳市康平县政法路10号)控申室(101)
办公电话:024-87343097
主要职能:
一、登记信访事项,并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
二、对所受理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本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警种)办理、交下级公安机关办理或者自行办理:并对本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警种)、下级公安机关的办理情况报告进行审核;
三、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并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
四、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书面答复或者告知信访人
五、督促、检查指导本级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和下级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对在信访工作中发现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向有关部门转交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对以下范围的信访事项受理或处理;
1、举报各类违法犯罪,反映社会治安问题
2、要求解决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各种问题,对有关法规、政策咨询
3、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4、认为公安机关对所管辖的案件拒绝受理或拖延不办的;
5、认为公安机关无正当理由对依法提出的复议申请拒绝受理或不予答复的;
6、认为公安机关做出的处理决定(超过法定申述期限)或检验鉴定结论违背事实或违反法律规定的;
7、认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刑讯逼供、徇私舞弊及其它违法失职。
8、其它属于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七、接待民警应警容严整,态度和蔼,举止文明挂牌上岗,并不得有以下行为:
1、冷、横、硬。推等粗暴行为
2、在接待场所以外的地方私下接待信访人:
3、接收信访人的馈赠、宴请和其他消费;
4、委托信访人办理私事。
服务流程:
一信访人提出事项(采用走访行驶不得超过5人)
二信访人接待登记并听取陈述或阅信,了解事由
三当面或15日内书面告知
1、不再受理事项、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问题;正在办理、复查、复核的问题
2不予受理事项告知
(1)县级以上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2)依法应当通过仲裁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
(3)有关部门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规定期限内的信访事项
(4)不属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
3受理事项
(1)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60日内书面答复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30日
信访人不同意处理意见情况:接到书面答复意见3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公安机关请求复核(对省级公安机关答复意见不服的,应到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受理机关复查后30日内书面答复复查意见、信访人同意复查意见,信访事项结案终止、信访人不同意复查意见、接到书面答复意见3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公安机关请求复核(对省级公安机关复查意见不服的,到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复核)、受理机关复核后30日内书面答复复核意见、信访事项终结
信访人同意处理意见:信访事项结案终止。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