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成效明显
近日,南县人民法院社会抚养费征收执行分局连续查处了几起典型违法生育案例,其中对县城珠宝行老板李某违法生育二孩,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3.1万多元,到位率达100%,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震慑作用。
今年来,我县积极探索和完善社会抚养费“县级为主、委托乡镇、村级配合、法院保障”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行“规范案卷、收支两条线、公开收费标准和票据、公开收费人员证件、公开征收对象和数额”等得力措施,进一步严格征收纪律,完善征管体制,收到显著效果。今年来全县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15万元,征收到位率为69.1%,比去年同期提高15.1个百分点。
一是成立了县人民法院社会抚养费征收分局。为提高依法征收法律效果,我县人民法院成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分局,与县人口计生局社会抚养费征收办公室合署办公,并增加了5名全额事业编制,创新了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机制,提高了依法行政质量,有效解决了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
二是加大依法执行力度。我县坚持以控制违法生育为重点,坚持县乡联动、部门配合,开展了集中执法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强大声势。今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3例,征收金额38.5万元,到位率均在70%以上,并对10例典型违法生育案例,在县电视台连续公开曝光一个星期,以达到征收一人,震慑一方的效果。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制定了《征收社会抚养费自由裁量阶次制度》、《收取(退还)终止妊娠保证金和征收社会抚养费管理制度》文件,进一步提供了执法依据。县法制办、法院、计生局联合举办了县、乡两级执法人员培训班,重点强调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要求。同时,我们还将相关计生工作制度和执法程序在县人口计生网站、乡镇政务公示栏、村务公开栏上予以了全面公示,将执法行为于群众监督之下。开展专项活动以来,全县没有发生一例因执法不当而引发的上访和恶性案件。(周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