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充分就业街道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8月16日,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获悉,为不断促进就业,我市从现在起开展创建充分就业街道活动,为劳动者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实现劳动者充分就业。
据介绍,通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街道活动,到2013年底,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至少要有一个街道(镇)达到标准,起到示范作用。2014年,城区内街道(镇)达标率要达到50%以上,海城、台安、岫岩街道(镇)达标率要达到30%以上。
所谓充分就业街道,标准是辖区内90%以上社区达到充分就业创建标准;辖区内常住人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就业率达到90%;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做到零就业家庭认定后至少有1人在15个工作日内实现就业;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00%得到帮扶,90%以上实现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中,有就业愿望的,无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对登记失业人员每年走访率100%,困难就业群体每季度走访一次,求职信息、用工信息及各种管理台账每月更新一次;街道(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实现六到位、七统一标准;100%完成各项就业工作任务目标,能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小额担保贷款还款率达100%,确保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机构和创业者的诚信度;《就业失业登记证》办证率100%。
据了解,2006年我市开展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至今已有85%以上的社区达到了充分就业标准,但是还有个别社区,由于经济发展和其他原因没有实现充分就业。为了帮助这些社区最大限度地实现充分就业,我市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基础上,扩大覆盖面,提出创建充分就业街道活动,目的就是以促进就业、落实就业政策为目标,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作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