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改革惠及万千百姓
2010年,鞍山成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16个试点城市之一,历经近3年,市直公立医院综合实力明显增强,鞍山百姓切实感受到公立医院改革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全市60家公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新农合从2003年每人每年筹资30元的试点起步,人均筹资水平2012年达到每人每年295元,参合农民达165.5万人,参合率96%,年累计封顶线达12万元。
2011年,我市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省和国家先进水平。十年间,全市城市人口平均期望寿命从74.81岁提高到75.92岁。
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以新农合全覆盖为标志,我市近年来农村医疗卫生水平得到极大提高。
参合农民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垫付报销制度,报销比例最高达到80%。建立了大病救助制度,***放化疗、白血病、透析等20种重大疾病可以按住院比例报销;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年累计封顶线达12万元。2011年,496人在新农合报销超过一万元,农村因病致贫的现象出现历史性转折。同时,农村的医疗卫生资源不断优化,广大农民就医越来越便利。截至目前,我市已经在原有79所乡镇卫生院的基础上,重新规划确定了68所乡镇卫生院,并且为乡镇卫生院引进了232名大专以上毕业生,医疗水平显著提升。
整合公立医院资源
鞍山市医疗资源丰富,为了进一步提高整体医疗水平,让百姓更加有的放矢地选择就医方向,我市重新整合划分了三级服务体系:市级医疗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国医科大学附属一院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鞍钢总院为市级医疗中心。长大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鞍山医院、双山医院分别作为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的区域性医疗中心。新开发的汤岗子新城区将新建一所区域性医疗中心。每个区域医疗中心下设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本区域内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了双向转诊。通过调整,鞍山市医疗机构的结构更加合理、资源更加均衡优化。
为使优质医疗资源辐射并下沉到基层,鞍山市以医疗集团为载体,实施了医疗卫生资源纵向整合。2011年1月份以来,先后组建了中国医科大学附属一院医疗集团鞍山医院、鞍山市中心医院和鞍钢总医院三大医疗集团,在全市初步形成了三大医疗集团相互依存、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协同发展的医疗格局。并横向整合,建立专科医院特色服务体系。将原市直和原鞍钢所属的两所精神病专科医院整合扩建为一所精神病专科医院;将市直和鞍钢所属的两所以***专科为主的综合性医院整合为一所***专科医院;将部分市属三级医院采取整合资源、搬迁改造、异地建设等方式,进行了布局调整,形成了骨科医院、脑科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肾病医院、糖尿病医院、肛肠病医院、眼科医院、妇儿医院、***医院、烧伤病医院等10家各具特色的专科医院。特别是将市职业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结核病医院和精神病医院四所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整体迁建,规划了全国最大的拥有2050张床位的鞍山市公共卫生中心。它的建成将极大提升我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目前,鞍山市公立医院通过整合,已初步形成了3大医疗集团、4个区域性综合医疗中心、1个公共卫生中心以及10个特色专科医院的医疗资源新布局。
推出各种便民措施
近年来,我市各医院通过调整和增设各种服务窗口,实施各楼层均可挂号、结算,简化就医流程,实施一站式服务;推进先诊疗后付费的一卡通结算模式;安装门诊挂号分诊叫号系统,优化就诊流程,长时间排队现象明显缓解,实现了让患者便捷、顺畅就医的承诺。
我市还全面开通统一的114专家门诊预约挂号统一平台,该平台首期推出了鞍山市7家名院、20余个专科、82名全市知名医生为患者服务;各家医院逐步开始实施无假日检查和专家门诊,让患者方便就医;强化急诊绿色通道建设,完善制度和流程,实施先救治、后付费,急诊抢救患者可畅通地直接进行大型设备检查和进入手术室、ICU、病房抢救治疗,让患者在危急时刻第一时间就医;推行护理垂直管理,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开展,让患者体验到温馨周到的护理关怀;大力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总数达到30个,高于卫生部规定的要求;大力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凡使用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