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地税五项措施规范税务执法
今年来,桃江县地税局进一步完善了五项措施,不断规范了税务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查处涉税案件。对涉税违法违章行为,设定处罚底线,严格按规定处罚。经查前约谈、查前申报后发现的涉税违法违章案件,除责令限期补交税款、加收滞纳金外,一律处以一半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偷税、抗税以及其它涉嫌税收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二是严格审理涉税事项。坚持重大涉税案件会审会签制度。凡查补税款10万以上的案件,必须经县地税案件审理委员会会审后定案。凡罚款在2000元以上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和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行使代位权、撤销权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行为,须经县地税局税政科审理,报局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是严格执行减免税审批管理。凡享受备案类减免税的,税收管理员须辅导纳税人提出申请备案。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或以申请备案但未获取《受理备案通知书》的,一律不得减免税。对于报批类减免税,各税务分局须按规定要求写出调查报告,由县局税政科核实情况,签署减免税依据和意见,报县地税减免税审批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四是严格规范税收执法文书。认真清理全系统税收执法文书格式,统一要求和标准。严格税收执法文书的填制、审核和送达。所有执法文书必须有受达人或代收人签收,两名税务人员参加,一种执法文书必须有一张送达回证。 五是严格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严格落实《桃江县地税系统行政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有错无为责任追究办法》,加强过错责任追究。县地税局按季对全系统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规定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随意执法或违规执法的,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执法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薛虎军 肖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