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切实解决村干部待遇
为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日前,赫山区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村干部待遇问题。 一是保障误工报酬。从今年起,对村干部给予每人每月不少于200元的误工补贴,按村核定村干部职数,由乡镇发放到人。并可根据各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收入状况及村规模、人口、集体经济收入等情况,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提出,报乡镇审定,给予其一定奖励。对其他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的误工补贴,由村视财力状况适当确定。同时探索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适时启动村干部养老保险。 二是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对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任职15年以上,正常卸职、离任且现年男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从今年1月起按每月30元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补助资金由区里统筹安排。对生活困难的其他离任村干部,乡镇采取相应措施帮助解决生活困难问题。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优先列为低保对象。 三是择优考录公务员。在条件成熟时,区里拿出一定数额的公务员编制,从年富力强、实绩突出、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一批公务员。对受到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表彰的优秀村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是实行定期表彰。建立健全定期表彰村干部制度,乡镇结合“三级联创”表彰活动,对优秀村干部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给予表彰奖励。(龙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