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扎实开展学习型机关全面建设工作
扎实开展学习型机关全面建设工作
稳固推动住建各项事业提升和发展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3年以来,市住建局围绕建设学习型机关的部署和要求,着力推进学习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努力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在这一实践性活动中,结合各项住建事业的再提升再发展的大目标,创新思路、不断探索,发扬“实干、创新、高效、和谐”铜川住建精神,取得了一系列学习型机关建设新成果。
一是将学习制度化,在内容上突出系统性与针对性。开年之初,我局就如何打造“学习型机关”,制定了相应的规定,要求在学习中立足于三个着眼点。即着眼于每个人的全面发展,着眼于和谐住建的工作开展,着眼于住建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对机关工作人员规定要牢固树立三种观念,即:全员、全程和全心学习的观念,向书本、向同事和向实践学习的观念,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观念。1月25日上午,在“2013年局工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了******就新华社一篇内参报道作出的重要批示、中央领导刘云山在陕西调研时的讲话,市委常委会关于贯彻十八届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等,提出“深入细致学习,结合实际学以致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转变作风,抓稳定保和谐”等方面的学习及工作要求,局机关有14位参会同志作了学习体会交流和发言。10月11日,为进一步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参与红色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每周学习一小时机制,局机关党支部组织30名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赴陕甘边照金革命根据地遗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红色教育主题实践活动。
二是将学习工作化,在形式上注重多样性与实效性。市住建局坚持把取得实效作为建设学习性机关活动的主要目标,为此精心设计了有关内容形式。明确机关干部要通过学习,在政治理论修养、思想品德素质、为人处事修为、业务政策水平和为民服务技能5个方面得到提高,重点培养三种能力,即抓工作落实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创新干事能力。为增强学习效果,运用了业务知识轮流讲座、廉政法规知识学习培训、入党积极分子辅导报告、通讯员培训班、知识竞赛及主题实践、考试比武及读书活动、体会交流等10多种学习形式和载体。根据市纪委“廉政教育月”活动要求,8月14日,市住建局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体观看警示片《失德之害——领导干部从政道德警示录》,通过观看,机关全体干部在鲜活案例中感受深刻,提高了反腐倡廉、廉洁自律的自觉性。2013年4月市委表彰优秀调研成果,我局的《创新服务运营模式,***物业管理瓶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搞好住建对外宣传》等2篇调研报告榜上有名;2010年至2012年,共获得该项奖一等奖3篇,三等奖1篇,优秀奖1篇。
三是将学习全员化,在思想上发挥积极性与主动性。以实践学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促进职能转变,以开展学习讨论、下基层调研为载体,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全过程,把深入群众、服务群众贯穿全过程,把解决问题、改进工作贯穿全过程,把理论研究、制度创新贯穿全过程,推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激励党员干部做好本职工作,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为民服务意识,为全市住建事业增砖添瓦。就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3月30日,组织局机关及部分管理单位负责人一行30人的考察组,赴西安进行了考察学习,对西安的市政设施的规格仔细测量、记录;对绿化的植物搭配、层次、造型特点等进行讨论;对道缘石的材质、规格、形状、文化内涵仔细研究;对环卫作业工具的标准配置、道路清扫车喷淋设施特点、垃圾压缩车密封设施改造、环卫劳动定额实施情况进行现场调研。通过考察学习,大家感受很深,找到了差距,认为精细化不是口号,是责任、是重托。
四是将学习日常化,在特征上讲求时新性与创造性。为使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采取了一系列制度性措施。一是制定了建设学习型机关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目标、学习内容、学习要求;二是确定每周周三为集中学习日,全员集中学习;三是建立了学习园地;四是设立了专门考评机构,进行学习考勤和学习效果测评。在局会议室每周三都召开局机关学习例会,机关各科室全体人员参加学习。4月10日下午,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了市级领导对市政设施建设、城市精细化管理、市容环境等工作提出的很多新理念、新思路,对城市建设管理提出的更高要求,要求认真领会。“周三例会学习”制度的推行,带动和提高了全体机关人员的学习热情,严肃了工作态度,提高了业务素质及工作能力,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收到了良好效果。同时,每个月都举行工作汇报会,对上月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使各项工作分步骤有计划,有重点推进,确保全年任务完成。
通过学习型机关建设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全员素质,增强了能力,凝聚了力量,推动了各项事业的发展,我局连续获得多项殊荣,如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市级“为民服务零距离活动”先进集体、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年度对外宣传先进单位、“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全市部门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良好单位等。
网络编辑: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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