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告
为开展殡葬秩序整治、推进殡葬改革,县人民政府决定于7月底至8月底在全县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墓地、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现将 乐业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埋葬遗体要坚持节约土地的原则,墓葬占地包括绿化、水沟、走道附属设施在内,在公墓内,单人墓不得超过12平方米;双人墓不得超过22平方米;在无公墓以外的散葬区域,单人墓不得超过15平方米;双人墓不得超过25平方米。
二、县城规划区内死亡遗体必须在玉龙山公墓、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内安葬,其他区域死亡遗体应埋入荒山瘠地。
三、禁止在耕地、林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河流堤坝、水源500米以内,公路主干线两侧以及重要建筑物、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内等的范围内修建坟墓,在禁止范围内的坟墓,应迁入公墓或禁止区域以外的地方。
四、禁止私自买卖土地修建坟墓和为活人立碑修墓。
五、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不得在县城规划区、林区、景区等禁火、禁鞭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凡在整治期间,抵制整治拒不整改,顶风违建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重处罚。欢迎广大群众提供殡葬领域问题线索,积极参与我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举报电话:0776-7922063.
乐业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7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