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农村幸福院建设年内实现全覆盖
8月23日,市长郭大为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关于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的意见。5名公众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农村幸福院建设是实现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是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优良传统,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提高广大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迫切需要;是统筹城乡发展,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我市被列为全省农村幸福院建设全覆盖试点市,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抓住机遇,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地抓好农村幸福院建设。
会议要求,要以利用农村闲置校舍和公共设施为主,年底前建设122个农村幸福院,其中耀州区53个、王益区16个、印台区31个、宜君县17个、新区5个。新增农村养老床位1400余张,实现农村幸福院乡镇、重点村全覆盖。农村幸福院坚持村级主办原则,各级福彩公益金给予一定补助。对具备建设农村幸福院条件的村,每个中、省福彩公益金各补助3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补助5万元;区县配套5万元。补助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进行。
会议强调,给老年人办事越早越好、越快越好,干就干好。和城市相比,农村老年人服务设施相对落后,建设农村幸福院很有意义。要按照省上的要求,发挥后发优势,带着感情精心抓好农村幸福院建设。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选址、大小、建设标准和质量都要适合老年人,让老年人乐意去、能享福。要设置老人专用设施,方便老年人生活。坚持城乡一个标准,按照城市化要求建设文体活动设施。尽快建设一批示范型农村幸福院,发挥其示范作用,其它幸福院对照标杆抓好建设。要重视做好残疾老年人的服务工作。各区县是幸福院建设的责任主体,年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要把责任落实到人,实行目标责任考核。要精细安排,坚持质量第一,抓好每个细节,不能为了进度而放松工程质量方面的高标准严要求,把我市农村幸福院打造成全省农村日间照料服务的品牌,努力为全市老年人办实事、谋福祉。
会议还研究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关问题。
网络编辑:民政局管理员
信息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