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开展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大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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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8日发表
为了促进我市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确保年内医改目标任务的完成。9月28日至30日,市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组织卫生、发改、食品药品监督、工商、纠风、物价、人社、财政等成员单位,对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进行了检查。
此次检查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查、各区县药品三统一办督导检查的基础上,按比例进行抽查。共抽查基层医疗机构13所,其中包括7所乡镇卫生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所规范化村卫生室。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与相关人员座谈的形式,全面检查了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配送、配备和使用情况,政策宣传情况,货款结算情况,基本药物纳入医保和新农合报销情况,补偿资金的落实情况等。通过区县自查和市级抽查,促使药品三统一这项惠民工作在我市更加平稳、健康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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