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人民法院与公安局联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8月25日,在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协助下,盘州市人民法院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冯某名下奥迪车一辆。
盘州市人民法院受理的俞某申请执行冯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冯某以在外务工为由拒不到法院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通过相关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冯某名下有奥迪车一辆,遂到车辆管理所对该车采取查封措施,但由于无法确定车辆的具体位置,难以对该车辆进行实际扣押。为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团队将被执行人冯某的车辆信息移交至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请该大队对该车辆进行布控。8月25日,盘州市人民法院在交警大队的协助下成功扣押该车辆。
为了加大对被执行人车辆的查控力度,盘州市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于8月22日与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签订《关于协助盘州市人民法院查找、扣押被执行人车辆协作备忘录》,形成公安交管部门协助法院查控、扣押车辆的联动机制。
盘州市人民法院下一步将与公安、高铁站派出所沟通协商,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临时布控协助机制,建立网络化查人、扣车协作新机制,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迈进。(蒋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