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社保中心召开社保补缴有关问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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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10月17日上午,光泽县社保中心在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关于执行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会议,县人社局分管领导,县经信局、林业局、住建局、水利局、供销社、粮食局等各统筹主管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执行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闽人社文[2018]149号)文件进行解读,根据文件精神,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作将于2018年10月底结束。会议认为,社保补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各主管部门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积极探讨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有关问题。
通过此次会议,加强了各部门对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政策的理解,为全面执行闽人社文[2018]149号奠定了基础。
(光泽县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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