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人社局开发公益性岗位 助力精准扶贫
为深入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就业援助计划,让农村贫困户早日脱贫,光泽县人社局开发一批村级公益性岗位,安置农村贫困户劳动就业。
一是规范程序。坚持按需设岗、以岗定员、总量控制、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行政村向所在乡(镇)劳动保障所提出申请,经初核后报送县劳动就业中心,县劳动就业中心与“精准扶贫数据库”核对无误后,最后人社部门备案。
二是确定对象。村级公益性岗位得到核准设置后,主要将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劳动者作为安置对象。
三是严格管理。建立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基础档案及台账,做到一人一档。对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每个岗位补助标准按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50%补助,高于该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高出部分由村级财政承担,每位享受岗位补助人员不得超过三年。
四是健全机制。加强安置在公益性岗位贫困人员的管理工作,制定日常考勤、绩效考核制度,对不履行职责、有违法乱纪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依法依规解聘,并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动态管理退出机制。
(光泽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