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社保中心圆满完成2016年 老年生活保障金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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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精神,浦城县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于2016年6月全面完成2016年老年生活保障金调整工作。此次标准由原来的每月380元调整为每月452元,每人每月增资72元,从2015年8月起执行。本月参加调整人数45人,现已将补发金额51168元全部打入退休人员账户。
(浦城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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