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聘用张昀等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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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南平市教育局:
《关于招聘张昀等九位同志为南平第一中学教师的报告》(南教人函〔2016〕38号)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南平市教育局《2016年南平市属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张昀、叶杨丹、林梦娴、卞云珂、余吴逸凡、邱雯、章大榕等七位同志为南平一中(武夷校区储备人才)教师;同意聘用陈颖、张荣彩等两位同志为南平一中教师;试用期为一年(研究生为半年)。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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