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聘用陈舒玮等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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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南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要求办理聘用陈舒玮等四位同志的函》(南国资函〔2014〕74号)悉。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2014年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市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陈舒玮、黄小娟、杨奕、李俊鑫等四位同志为你委国有资产稽查评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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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22:37:2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