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纪委对症下药专项整治扶贫领域微腐败
辽阳县纪委在扶贫领域“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中,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问题,深挖问题线索,对症下药治病,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微腐败”。
健全制度,强化约束撒上“防腐剂”。成立县纪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出台《辽阳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召开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约谈会议,纪委主要领导与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主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干部进行集体约谈,为治理“微腐败”撒上“防腐剂”。
紧盯重点,明察暗访校准“疗伤区”。将扶贫领域“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相结合、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加强群众监督相结合,聚焦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等关键领域,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把“职级小但影响较大、金额小但性质恶劣、事情小但反映强烈”的基层“微腐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开展明察暗访。目前,已收集排查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线索24件。
刚性执纪,严肃追责形成“震慑力”。针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辽阳县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同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四追责”制度,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又追究有关地区或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截至目前,辽阳县纪委在扶贫领域“微腐败”案件中立案2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2人,挽回经济损失25.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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