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采取四项措施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建立重大项目报告和领导分工负责制度。凡是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区政府统一协调跟进,区领导分工联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缩短谈判时间,提高引资成功率。二是建立重点工业项目协调制度。由区领导主持,有关职能部门和项目责任单位代表参加,每月召开一次重点工业项目协调会,对已确定的重点项目进行***协调,现场研究在建设过程中碰到的问题,为重点工业项目的建设提供“绿色通道”。三是建立与重点企业沟通制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带领相关职能部门到重点企业调研,了解企业建设进展情况,为企业现场解决问题。四是建立重点项目督查制度,确定一批重点工业项目为政府督查项目,落实每个项目的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实行每月一督查、一通报,项目建设如有问题,马上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